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意见》(渝委发﹝2015﹞4号)、《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实施办法》(渝委组﹝2015﹞52号)精神,市普法办决定,2018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工作于3月3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提拔担任学校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
领导干部在取得本级考试合格成绩后的五年内,由副处级提任正处级的,不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2018年3月8日至3月15日,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报名。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校党委组织部于3月28日统一打印,请各参考人员3月28日—3月30日到组织部419办公室领取。
四、考试事宜
1.考试时间:2018年那月31日上午9:30—11:30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考试以集中、限时、闭卷、纸笔方式统一进行。考试后,4月中旬到7月底将组织每位参考人员参加庭审旁听,参加旁听人员须撰写1篇心得体会(具体旁听时间另行通知)。
五、合格证发放
笔试成绩合格且已参加旁听庭审,并按时完成心得体会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市普法办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合格证。
重庆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