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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
上传时间:2010-5-28,15:28:20    点击率:364次

 

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重庆市委十三个长效机制文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1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意见》(渝委发〔2005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基本要求

    重庆直辖以来,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已有各类高等院校47所,在校大学生近50万名。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对于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对于实施科教兴渝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对于富民兴渝、构建和谐重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基本要求是:

    ——坚持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把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通过35年的时间,使我市高校全日制学生中党员所占比例达到并保持在8%左右,其中,研究生党员比例在35%左右,本科生党员比例在10%左右,高职生党员比例在5%左右。

    ——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多渠道、分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大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入党后教育,积极引导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实现大学生党员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的统一。

    ——坚持把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使大学生党支部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

    二、扎实抓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一)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努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追求进步的良好环境。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知党爱党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牢固的祖国观念、人民观念、党的观念和社会主义观念,不断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

    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从新生入学抓起,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学生骨干吸收到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的作用,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使“推优”成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渠道,使优秀团员成为大学生党员的主要来源。加强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性培养教育工作,采取党校团校培训、落实培养联系人责任、吸收他们参加党内活动等措施,强化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

    做好培养教育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衔接工作。要及时接转和审核高中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培养教育时间应连续计算,避免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流失。建立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要及时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不好的,要及时加强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二)坚持和完善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

    全面把握和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结合新时期大学生的特点,把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化。要加强对准备发展入党大学生的综合考察,既要考察其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也要考察其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既要考察其平时表现、群众基础,更要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坚持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确定、培养、考察,预备党员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工作程序,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注重考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思想政治状况和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保守党的秘密、发挥党员作用的情况。

    把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过程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之前,要派人同他们谈话,加深对他们的了解,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要围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激励作用明显的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大学生党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的提高。

    (三)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把入口关。既要把学生中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及时吸收入党,又要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片面追求数量,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制定的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发展党员的指导性意见的要求,加强对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宏观指导。

    加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建设。要在进一步健全团组织推优制度、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度、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预审制度和票决制度。

    要做好组织关系或有关证明材料的转移衔接工作,在学生从高中到高校、从本科到研究生、从大学到工作岗位的过程中,保持发展党员工作的连续性。如有情况不清或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与转出单位党组织联系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入党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或将其除名,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大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一)扎实做好大学生党员教育工作

    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大学生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党的先进性建设,引导大学生党员深化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奋斗。

    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和载体建设,创新教育手段,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效果。要做好大学生党建工作进网络、进社团、进学生宿舍(生活园区)的工作。加强学生党建专题网站建设,把学生党建网站办成联系学校基层党组织与党员和广大学生的桥梁,办成学生党员交流思想、自我教育的园地,办成传播信息和知识、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舆论阵地。加强学生党建社团建设,使学生党建社团成为学生党员开展活动的重要载体。结合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实际,组织学生党建工作干部进驻学生社区开展工作。重视大学生党员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学生党员踊跃参加青年志愿者和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受到教育。

    (二)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管理

    积极探索大学生党员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管理。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大学生党员组织生活要相对固定,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努力把政治性、思想性、知识性融为一体。高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要定期参加大学生党员组织生活,并加强指导与检查。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组织制度,严格要求和管理大学生党员,督促他们认真履行义务,保障他们正确行使权利,注重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爱护大学生党员。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重视对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的毕业离校和出国大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强化对大学生党员的监督,及时处分违纪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实践锻炼、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大学生党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选拔他们参与学生班级、学生社团、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大学生组织的教育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培养联系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扩大他们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达到发展一个党员、带动一批学生的效果。

    (四)充分发挥高校党校在教育培养大学生党员方面的重要作用

    建立健全两级建校、分层培养的党校教育格局,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使党校的人员配备、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材建设、经费投入得到保证。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党课类选修课程。高校党委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带头讲授党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好网络党校、电视党校,扩大党校教育的覆盖面。高校党校工作机构原则上应与党委组织部门合署办公。

    四、切实加强大学生党支部建设

    (一)积极推动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

    要把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学生中的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学生班级,应及时成立学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较多的院(系)党委,可设立学生党总支。积极探索按专业或学科设置研究生党支部的新方式,充分调动党员研究生导师参与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实现研究生党员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与研究生学习、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要适应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和学生宿舍公寓化的新情况,积极探索在学生生活社区组建党组织的新模式。

    (二)进一步明确大学生党支部的职责

    大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级事务管理,并检查执行情况;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经常听取学生党员和普通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学生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大学生党支部为学生党员服务、大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为广大学生服务,不断增强大学生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三)选好配强大学生党支部书记

    坚持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于党务工作的优秀学生党员或党员干部、党员教师作为学生党支部书记的人选。重视对大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培养,抓好对他们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新任大学生党支部书记上岗前必须参加党务工作培训,其他大学生党支部书记也应进行定期培训。各高校要定期对大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每学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要注重发挥大学生党支部书记的作用,尽可能安排他们更多地参与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领导

    (一)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高校党委书记是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党委组织部长是直接责任人,其工作表现应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要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协同配合,院(系)党总支(党委)贯彻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高校党委要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计划、步骤、目标等作出明确安排,研究制定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及奖惩办法,深入开展“大学生党支部建设达标”活动,加大评比表彰力度,努力提高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水平。

    完善高校党委、院(系)党总支(党委)、大学生党支部三者相互衔接的工作体系,建立高校党委领导联系院(系)党总支(党委)、院(系)党总支(党委)领导联系大学生党支部、大学生党支部书记联系党小组的制度。重视发挥院(系)党总支(党委)的作用。高校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环境与氛围。

    (二)加强大学生党务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高校要选拔培养一批专职从事大学生党务工作的干部,在职称评聘、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等方面可比照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的政策标准。要加强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配备数量充足的专兼职组织员。学生规模在1万至1.5万人的高校,党委组织部应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学生规模在1.5万人以上的高校,党委组织部应配备2名专职组织员。各院(系)党总支(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兼职组织员,党委建制的院(系)党组织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组织员。专职组织员应享受同级领导干部待遇。要在专业课教师、“两课”教师、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中选拔聘请政治素质高、敬业精神强的同志兼任组织员。重视发挥辅导员、党员班主任以及广大党员教师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作用,形成党员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对大学生党建工作的投入

    各高校要把大学生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确保大学生党建工作顺利进行。要按照每学年每个学生不低于5元的标准划拨大学生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大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支部书记培训、评先评优等,并做到专款专用。要不断完善大学生党建工作的配套措施,改善大学生党建工作条件。有条件的高校,应安排专门的大学生党支部活动场所。

    (四)加强大学生党建工作研究

    积极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和探索,研究解决大学生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大学生党建工作水平,努力开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新局面。有条件的高校可成立党建工作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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