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党建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3-09-18

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校级党建研究项目申报和立项的相关要求,现对未结题校级党建研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党建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须经所在党组织签署意见。

2.项目成果复印件。项目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制度文件、咨政建议等。结题项目成果应达到立项合同要求,或者达到重师委组〔2022〕26号文件的结项要求。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党建相关学术论文1篇。

(2)在共产党员网、高校思政网、七一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主流媒体登载1篇不少于800字的经验做法文章。

(3)形成的决策咨询报告等被上级部门采纳或领导批示,或者被学校党委以文件的形式充分采纳。

(4)项目负责人作为负责人获批市级及以上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成果。

(5)具有上述相当层次水平的研究成果。

二、提交时间

项目结题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

三、提交方式

纸质文档一式三份交至组织部419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至cszzb@cqnu.edu.cn。

四、注意事项

若此次不能结题的,须提交《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2),可申请延期半年。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次校级党建研究课题。

联系人:汤海鹏,65363507。

附件:重师委组〔2023〕31号附件1、附件2.docx

党委组织部    科研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