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查科级以上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及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将对我校科级以上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组织学习。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学习(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附件1),认真贯彻执行,加强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建设。
2.抓紧开展自查清理工作。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排查,并认真填报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12月9日中午12点前发电子版到cszzb@cqnu.edu.cn。对清理发现有问题的按照文件规定纠正,同时将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组织部410办公室。
3.各单位只统计在职干部情况,离退休干部情况由离退休处负责清理统计。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
2.重庆师范大学科级以上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摸底排查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