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分党委:
按照学校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对校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工作室培育创建开展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应开展中期达标验收或终期结题验收的对象为校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工作室。
二、验收程序
1.培育创建对象自评。各培育创建对象按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的相关指标和申报书的目标任务进行自评,对照《负面清单》(附件1)所列情况进行自查。
(1)填报《工作验收申请书》(附件2),“标杆学院”建设单位重点围绕“五个到位”,“样板支部”建设单位重点围绕“七个有力”,“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五个突出”进行自评总结。
(2)总结创建工作特色案例,具体要求见附件3。
(3)形成“四个一”工作成果材料,主要围绕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等方面,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打造1个高质高效运作的新媒体平台,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
若有其他工作成果材料,也可以一并提供。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2.分党委初评。分党委要审阅培育创建对象的结题材料,查看工作成效,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初评,形成明确意见。加盖分党委公章、分党委书记签字后,将验收材料纸质版(3套)于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前交到综合办公楼组织部419室,电子版压缩文件发邮箱cszzb@cqnu.edu.cn,压缩文件名称为创建对象名称。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果包括通过验收、暂缓通过和不予通过三类。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分党委要高度重视“双创”工作,应指导和督促所属培育创建对象认真开展创建和验收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深入盘点总结、凝练经验特色、转化建设成果,切实推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联系人及电话:组织科汤海鹏,65363507。
附件:
1.负面清单
2.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验收申报书
3.典型案例要求
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