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部长工作职责
1. 在校党委领导下全面主持组织部、党校和机关党委工作。
2.根据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议,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定组织部和党校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部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并负责审定组织部有关规章制度、文件材料等。
4.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好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
5.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抓好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做好校级后备干部、处级干部、处级后备干部及党务系统科级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对学校处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主动关心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干部的廉政教育。
7.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受理党员的申诉,做好干部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8.负责党校的全面工作,注重党员教育培训的质量。
9.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会同人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10. 全面主持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出机关党委工作思路,制定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1.主持召开机关党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及时
传达上级指示决议,研究重要工作,布置具体任务。
12.加强机关党委和机关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13.负责机关党委管理的各类经费的使用审批;
14.统筹做好机关统战、工会、教代会、青年等相关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完成交叉岗人员学校制定的交叉岗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