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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和党建工作专项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12-26  点击:[]

 

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渝教工委〔2017153号)、《重庆师范大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重师委发〔201427号)和《重庆师范大学处级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重师委发〔201428号)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就2017年度处级领导干部及领导班子和党建工作专项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全校处级领导干部。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按20171030日的领导班子进行考核。

处级领导干部按20171030日所任职务进行考核。兼任两个及以上处级领导职务的,按主要工作职务考核;因外派挂职、借调、学习培训等原因实际在岗工作时间累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借调或学习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结合干部日常工作表现情况,综合确定考核结果。

(二)考核流程

1.处级领导干部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表》(见附件1)。

2.述职

岗位发生变化的处级领导干部,回原单位按原岗位对年度总体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在本学院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1名代表班子进行述职;机关及直属业务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所在党支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述职。

3.民主测评

1)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

校领导测评:全体校领导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测评,填写A类测评表。 

教职工测评:教职工在听完本单位领导班子述职后,填写《重庆师范大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2B类测评表 

2)对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领导测评:正职由全体校领导进行测评。副职由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分工联系校领导和本单位正职领导进行测评。校领导填写A类测评表,各单位正职领导填写C类测评表。 

教职工测评:教职工在听完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个人述职后,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3)(B类测评表)。

(三)日程安排

1.处级领导干部个人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表》,考核表控制在一页A4纸以内,经本人亲笔签名后于201812日之前交组织部419办公室。

2.各单位述职及教职工测评201814日前进行,领导测评须在201815日前完成。

3.A类测评表C类测评表由组织部负责制作分发。B类测评表由组织部提供表样,各单位于测评当日上午到组织部419办公室领取并根据参会人数自行复印,经教职工大会测评后立即密封,交组织部419办公室。

4.组织部在2018111日前汇总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校党委常委会。

二、党建工作专项考核

(一)考核方式

党建工作实绩+二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

(二)考核内容

1.党建工作实绩考核

一是工作任务考核。主要包括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常规工作包括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及信息维护、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等。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党组织及党员信息采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及跟踪服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等。二是工作过程考核。主要查看本组织支部主题党日计划、组织生活计划、《二级党组织工作记录册》《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发展党员工作记录簿》。

2.书记党建工作述职

重点围绕贯彻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履行党建责任情况、基层党建进展情况和成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本单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等进行述职。主要包括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二级党组织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推进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和整改上年度查摆的突出问题等情况、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对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述整改、述举措、述成效等。

(三)考核安排

请各二级党组织书记(按原单位原岗位的二级基层组织书记)撰写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并于201819日前交党委组织部419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到cszzb@cqnu.edu.cn

考核时间暂定为20181月上中旬,具体考核方案另行下发。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要在20181月中旬前,完成各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评议工作。

(四)结果运用

学院党组织的考核结果纳入二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成绩,并作为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机关党委的考核结果作为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三、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此次考核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考核文件的规定进行考核,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考核材料。

二是求真务实。处级领导干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都要坚持求真务实,实述、述实,做到总结工作、分析问题、努力方向都要实实在在,确保不空不虚不偏。

 

 

 

            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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