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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2020-05-30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为切实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移对象

 

全校2020届毕业生党员

 

二、转移方向

 

(一)已确定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本人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未确定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本人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考取本校研究生和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实施组织关系校内转接。二级党组织未变动的,调整到新的党支部。二级党组织变动的,转入新的二级党组织下属党支部。

 

(四)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党员,党员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保留组织关系申请,递交境外入学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党支部初审、二级党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后,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党支部。

 

三、转移程序

 

(一)转往重庆市外

 

1.信息登记

 

要求毕业生党员联系新单位党组织,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县处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接收地党委、党支部),填写《2020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转到重庆市外)》(附件1),由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后,于61217点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2.填写介绍信

 

校党委组织部按照二级党组织上报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

 

3.平台操作

 

各党支部630日前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中进行党组织关系代转操作。具体方法:

 

“关系转接”——“关系转出”——“新增关系转出”——“转出市外(个人)”——“选择人员”(请务必将党员基本信息维护准确,并将党费标准和缴纳月份填写完整)——“目的地区”(省份只能在已有选项中选择)——“目的组织”(转往党委及党支部请手动录入,并事先咨询转入目的地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转接原因”(毕业)——点击“保存”。

 

4.转移报到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各党支部应及时将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提醒党员在有效期内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预备党员应及时将预备党员档案交接收地党组织,接续教育考察,完成转正手续。

 

(二)转往重庆市内

 

1.信息登记

 

填写《2020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转到重庆市内)》(附件1),由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后,61217点前将纸档和电子档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2.平台操作

 

各党支部630日前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中进行党组织关系代转操作。具体方法:

 

“关系转接”——“关系转出”——“新增关系转出”——“市内转出(个人)”——“选择人员”(请务必将党员基本信息维护准确,并将党费标准和缴纳月份填写完整)——“目的组织”(从已有选项中依次选择,请毕业生党员事先咨询转入目的地党组织隶属关系,并选择到党支部)——“转接原因”(毕业)——点击“保存”。

 

3.转移报到

 

重庆市内转移党组织关系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支部要提醒毕业生党员及时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预备党员应及时将预备党员档案交接收地党组织,接续教育考察及转正。

 

(三)校内转接

 

因升学、就业等原因需进行校内转接的毕业生党员,填写《2020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校内转接)》(附件1),于61217点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后,由党委组织部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统一调整。

 

(四)暂时保留组织关系

 

出国(境)学习研究毕业生党员,以及确需暂时保留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党员,填写《2020届毕业生党员党暂时保留组织关系登记表》(附件2),于61217点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本人书面申请,出国(境)学习研究毕业生党员还应提供境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出国(境)学习地点、起至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四、工作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一)认真收缴党费

 

毕业生党员的党费收缴至20206月。

 

(二)规范材料归档

 

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将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装入党员档案袋。装档前应仔细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检查合格盖二级党组织鲜章密封后装入本人人事档案。属预备党员的,所在党支部还须认真填写《中共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相应栏目。对党员档案的去向做好详实登记,存留备查。

 

(三)强化宣传教育

 

各二级党组织要将《致2020届毕业党员的一封信》(附件3)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附件4)印发给每一位毕业生党员,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并督促提醒毕业生党员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九十天)内到新的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党章规定,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四)加强工作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到重庆市外的毕业生党员(有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原所在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党组织要明确回执工作的具体联系人和地址,及时与毕业生党员联系,督促其将回执联寄回,并做好回执联的统计和保管工作。对于转到重庆市内的毕业生党员,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联系追踪并做好记载,确保其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转接成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要及时转出。对出国(境)学习研究保留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所在支部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按期回国后,应在3个月内按规定先办理恢复组织生活手续,再转出组织关系。

 

 

 

附件:1.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2. 2020届毕业生党员暂时保留组织关系登记表

 

3.2020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5.毕业生党员变更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

 

 

 

 

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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